J9九游会招远一企业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被罚1万元!

      |      2024-02-04 23:46:50

  J9九游会招远一企业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被罚1万元!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期,烟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紧盯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三违”行为,持续严查不手软,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23年5月25日,招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J9九游会,该公司未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焊接服)。执法人员通过拍照取证、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立案调查。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4条第1档的规定,拟对其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J9九游会招远一企业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被罚1万元!(图1)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J9九游会

  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J9九游会、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六)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