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9九游会【大排查大整治进行时】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

      |      2024-02-08 15:05:02

  J9九游会【大排查大整治进行时】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2023年9月22日,通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保康吉兴商贸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J9九游会,发现该单位未为钢筋加工区的2名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行政执法队员针对该违法行为开展了询问调查、采集证据,在查证事实的基础上,参照《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法对该单位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J9九游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J9九游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所采取的必不可少的辅助措施,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劳动者防止职业伤害的最后一项措施,在劳动条件差、危害程度高或集体防护措施起不到防护作用的情况下,劳动防护用品会成为保护劳动者的主要措施。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追究其所在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